歐盟將延長班輪聯盟的特殊規定期限
2014-04-02 17:00:43 來源:Lloyd's List 編輯: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
據外電報道,歐盟委員會提議,將對班輪聯盟的特殊規定期限延長5年,船東團體對此表示歡迎。這樣,對班輪聯盟的集體豁免仍有效,目前規定的內容和范圍“沒有明顯變化”。相關規定短期內不會調整,歐盟委員會表示:“這將避免行業經營者增加合規成本。”歐盟委員會邀請各方對此發表意見的期限到3月底。根據現行規定,市場份額在30%以下的聯盟獲對歐盟競爭法規的豁免。超過上限也并不違法,但聯盟成員需要進行自評估以確保不濫用市場統治地位。世界航運理事會(WSC)、歐共體船東協會(ECS(產品庫 求購 供應)A)和國際航運公會(ICS)同意歐盟委員會的意見,稱聯盟為承運人和客戶帶來經濟效益。委員會在聲明中稱,“聯盟航運服務的用戶能獲益于聯盟帶來的生產率的提高”,“好于還包括服務頻率和港口掛靠的改進,班期的改善,以及使用現代化的船舶和港口設施等設備,帶來的服務質量和個性化的改進”。此前,貨主組織曾表示,延長集體豁免已經沒有意義,因為新的超級聯盟的規模太大,已經超出了規定的范圍,且一般的競爭法律足以規范班輪聯盟協議。
標簽: 班輪聯盟